自6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以来,福建泉州市区公共自行车受到不少市民的关注与认可。但同时,有关部门巡查发现,一些市民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,甚至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,主要表现为架空空踩,立架上坐、故意反转坐椅等。为此,7月13日,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呼吁,市民要共同爱护公共自行车,减少对自行车的破坏。(据7月14日《海峡都市报》)
“三角锵锵,演绎快乐简式;双轮徐徐,交舞理想翅膀。晚照拂柳,霞披路程缤纷;晨曦载梦,影留人间欢畅……”,这是《公共自行车赋》里对公共自行车栩栩如生的描绘,也表达了对城市骑行者美妙生活的向往。在当前交通拥堵、大气污染、噪声污染等城市“病”愈来愈突出的情况下,公共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,由于具有无污染、道路资源利用率高等优点,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,近几年来,公共自行车不仅成为国内很多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为市民“最后一公里”出行提供了便捷。
然而,尽管公共自行车受人推崇,但在公共自行车投入运营的城市,公共自行车“很受伤”、“受虐待”的情况却普遍存在。比如,作为最早开展公共自行车试点的省会城市之一的杭州,每天维修的公共自行车就有1600辆;后来的太原市推出公共自行车后,平均每天需要维修的公共自行车有200辆左右,而这些损毁的自行车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。而新闻中讲述的,泉州公共自行车投入运营虽然不到半月,但恶意损毁公共自行车等不文明情形已经受到关注,就可见一斑。
公共自行车改变了城市不少市民原有的出行方式,这种绿色出行方式,无形中也成为了社会公德的“试金石”。公共自行车同样属于公共设施,是政府为了改善市民出行投资建设的工程,每一辆的成本也不菲,既然是带有公共属性,就不是自家炕头的暖水瓶,想扔就扔吧,在使用的时候就必须在心中对社会公德有所敬畏,不能任性妄为。因此,对市民加大社会公德教育力度,革除市民们残留的“以邻为壑”的思维,培养他们城市主人公的责任感和自豪感,势在必行,尽管这样的说教有些“高蹈”,不可能“毕其功于一役”,但文明意识的培植,社会公德的教化,本身就需要一点一滴的努力。
当然,在对市民进行社会公德教育、文明意识培育的同时,对于公共自行车这种绿色出行方式,城市管理部门还有必要出台一些具体细则,来堵塞其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漏洞。同时,对于恶意损毁公共自行车的市民,必须对其进行经济处罚,甚至有必要在媒体上,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,让他们出来亮亮相,走两步,只有多管齐下、综合施治,公共自行车才能一路风行、“策马奔腾”!
“敬畏公德”方能“骑乐无穷”!每一个市民都应该对社会公德存有敬畏之心,只有这样,公共自行车才能真正成为城市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。(樊树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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